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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岁,豆蔻年华,一见倾心;12年后,花信之年,缔结良缘;待50年后,你白发苍苍,依然可爱。“我青春里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,就是和遇见的第一个人,从十三岁走到白头。”也许这本书会很矫情,很幼稚,不知所谓。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?这都是我写给你的情书,是我们的过去,现在与未来。你要知道,你一直在我过去的记忆里,未来的蓝图里,与我的所有梦想连在一起。而我所希望的就是,将我最好的,都留给你。写这本书时往事扑面而来,我仿佛看到时空另一端两个年轻人提着硕大行李箱走过海关闸口,泪流满面却不敢回头,只能攥紧身边人的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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